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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家用纺织品质量现状分析
文章来源: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  2014.04.22

2013年度家用纺织品质量现状分析

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

引言

纺织行业要实现转型升级,打造行业升级版,质量提升是绕不开的话题。质量是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基础,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是品牌的生命线。在建设纺织强国的进程中,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对于促进纺织行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从量的扩张转变为质的提升,从规模竞争转变到品质竞争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消费者在关注家纺产品的舒适性、美观性和实用性的同时,更加关注家纺产品的安全性,尤其是对影响身体健康的各项安全指标更为关注。 从2004-2013年工商和质检部门对家纺产品的抽查数量对比来看,呈现连年增长的趋势,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全社会对家纺产品质量安全关注度越来越高。

据中国质量新闻网网站公告不完全统计,自2004年以来,国家质检总局累计对家纺床品、毛巾、絮用纤维制品等三大类家纺产品进行了7次抽查,共涉及产品1084批次,合格批次892批,平均抽检合格率为82%。其中,2004年床品抽查合格率为46%,2009年毛巾抽查合格率为74%,2011年床品抽查合格率为91%,2011年絮用纤维制品抽查合格率为91%,2012年床品抽查合格率为96%,2012年絮用纤维制品抽查合格率为93%,2013年毛巾抽查合格率为87%。(见图1)。

      

图1  2004年以来国家质检总局家纺产品抽查合格率

(数据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国家监督抽查结果表明,自2009年以来床品、毛巾、絮用纤维制品的总体质量水平逐年提高,特别是床品和絮用纤维制品合格率均保持在90%以上的较高水平。

近年来,中国家纺协会在行业质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从最初的规范行业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到加快制(修)订家纺行业标准、标准培训与宣贯。同时企业对于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视度也逐年提高,据中国家纺自主品牌发展报告统计的数据,至2011年年底,样本家纺企业中通过ISO9001认证和拥有内部实验室的比重分别达到87.6%和75.5%。这也为家纺行业产品质量的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2013年家纺行业质量状况

据2013年全国省市及地方质量监督部门、工商管理部门以及消费者协会官方网站公布的统计报告显示,2013年上海、北京、广州等一线城市以及沈阳、天津、安徽、四川、山西、山东、温州等地对家纺床品、毛巾、蚕丝被等三大类产品进行了22次监督抽查,涉及产品855批次,合格批次665批,平均合格率为77.8%,其中床品平均合格率为77.3%,毛巾平均合格率为83.0%,蚕丝被平均合格率为52.0%。(见图2)


图2  2013年各地方质监局、工商局、消协家纺产品抽查合格率

(数据来源:各省市地方质监局、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官网)

    国家质检总局与地方质检部门、工商管理部门以及消费者协会抽查合格率的差距会受到样本品牌的影响。国内家纺行业的基本格局是行业集中度低,目前我国家纺企业大约为2万家,但产值在1亿元以上的仅有50家。规模最大的品牌其市场占有率为1%左右。据中国家纺协会调查,在全国16个重点地区,72.10%的在销家纺品牌其出现频率只有一次;出现频率在2-10次的品牌占总数的25.2%;出现频率在11-39次的品牌占总数的2.4%。所以抽查合格率的差距受取样城市、取样地点、取样品牌等影响较大。

1.2013年床品抽查质量状况

2013年各地方质监局、工商局以及消费者协会共抽查床品15次,涉及产品546批次,合格批次424次,合格率为77.7%。主要问题是色牢度,占不合格项目的29.2%,其次是使用说明占不合格项目的27%、纤维含量占不合格项目的21%、水洗尺寸变化率占不合格项目的10%、pH值占不合格项目的4.3%等。以上5项指标合计占不合格项目的91.5%。不合格指标出现次数汇总如下:

表一   2013年床品抽查不合格指标汇总

图3  2013年床品抽查不合格指标占比汇总

2.2013年蚕丝被抽查质量状况

2013年武汉市工商管理局及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共抽查蚕丝被2次,涉及产品50批次,合格批次26次,合格率为52.0%。主要问题是使用说明占不合格项目的45%、纤维含量占不合格项目的29%以及质量偏差率占不合格项目的20%。以上3项指标合计占不合格项目的94%。不合格指标出现次数汇总如下:

表二  2013年蚕丝被抽查不合格指标汇总



图4  2013年蚕丝被抽查不合格指标占比汇总

3.2013年毛巾抽查质量状况

2013年国家质检总局以及上海、广东、广州、青岛等地质量监督部门、工商局抽查毛巾产品5次,涉及产品259批次,合格批次215次,合格率为83.0%。结果显示,甲醛含量、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断裂强力、重量偏差率等指标全部符合标准要求。抽查平均合格率为83.0%,高于床品合格率个百分点。主要问题是纤维含量占不合格项目的39.7%,pH值占不合格项目的26.5%、吸水性占不合格项目的16.2%,使用说明占不合格项目13.2%,以上4项指标合计占不合格项目的95.6%。不合格指标出现次数汇总如下:

 

表三  2013年毛巾抽查不合格指标汇总



图5  2013年毛巾抽查不合格指标占比汇总

综合床品、蚕丝被、毛巾产品的质量问题,床品的色牢度问题最为突出,不合格率占比为29.2%;床品、蚕丝被及毛巾产品的使用说明及纤维含量问题都很突出,其中床品、蚕丝被及毛巾使用说明不合格率分别占比为26.9%,45%和13.2%,纤维含量不合格率分别占比为21.3%,29%和39.7%;水洗尺寸变化率、pH值等问题也时有发生。另外,鉴于各自产品的不同特点,蚕丝被的质量偏差率不合格率占比为20%、毛巾的吸水性不合格率占比为16.2%。

二、家纺行业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及产生原因  

1. 色牢度:染色牢度是纺织品中的染料与纤维结合的牢固程度及经受各种物理、化学处理过程后而保持原有性能的耐受程度。国际上,尤其是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对色牢度指标提出了强制检测的要求。如在欧洲最有代表性的“Oeko-Tex100”把色牢度列为安全项目,明确规定了具体的技术要求。我国的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也已将纺织品服装耐水(变色、沾色)、耐酸汗渍(变色、沾色)、耐碱汗渍(变色、沾色)、耐干摩擦、耐唾液(变色、沾色)色牢度列为强制性检测项目。

色牢度不合格不仅会影响产品的美观,而且脱落的染料还可能通过汗液等被人体吸收,造成过敏、中毒,影响使用者健康。

1)主要问题:色牢度又分耐水、耐酸汗渍、耐碱汗渍、耐干摩擦、耐唾液以及耐光、耐皂洗、耐湿摩擦等等,其中的前五项指标是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考核的项目,是对纺织品服装色牢度项目的基本要求,也是抽样检测中经常考核的指标。床品的色牢度问题较为突出,不合格率占比为29.2%。在色牢度不合格项目中耐水、耐皂洗、耐干摩擦、耐酸摩擦以及耐碱摩擦出现的次数比例较高。

2)产生原因:由于染色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由物理—化学变化的过程,受影响的因素特别多,练漂、染色、印花和整理每道工序都有可能影响成品的染色牢度。 

 2.使用说明:使用说明内容应包括: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和规格、采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洗涤方法、产品标准编号、产品质量等级、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几项主要内容,使用说明是消费者选购床上用品的重要参考指标。        

1)主要问题:使用说明不合格主要表现在:一是标注信息错标漏标(如未标注产品标准、质量等级;耐久标签、吊牌与外包装标注不一致等等);二是不规范(商品名、通俗名都不能作为标识的依据);三是不准确,如产品质量等级标注与实测不符等等。

2)产生原因:标识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部分生产者、经销者对标注要求认识模糊不清、领会不深、理解不透,以致造成有意或无意漏标、错标等。

3.pH值:pH值是国家强制性标准严格管控的纺织品基本安全指

标之一,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要求B类产品(直接与皮肤接触)pH值必须达到4.0-8.5。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于2010年1月14日发布,2011年8月1日正式实施。与GB18401-2003相比,较大地调整了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的pH值,从之前的4.0-7.5调整到4.0-8.5。

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自2005年实施以来,很多企业反映pH值4.0-7.5的标准值缺乏科学性及人性化,同时也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大政方针。中国家纺协会根据企业诉求,多次向标准起草单位--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反映,要求修改该标准的pH值指标,在2008年对GB18401-2003标准pH值进行了修订,修订为4.0-8.5。修订后的标准在满足纺织品服用安全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大大提升了标准的实用性。

1)主要问题:pH值表示溶液酸性或碱性程度的数值,其作为重要的纺织品安全性能指标一直是各监管机构重点监测的质量指标,同时也是引起纺织产品检验不合格频繁出现的指标之一。从国家和地方质监部门抽查的报告汇总来看,pH值不合格问题始终居高不下。大部分不合格产品的指标都超过了9.0。

2)产生原因:一是企业为降低成本,减少生产工序,对经过染色、整理或特殊工艺处理后的产品没有进行充分水洗或酸碱中和,致使pH值偏高;二是生产企业使用一些价格低廉,质量不稳定的直接染料、涂料进行染色和印花。为保持产品的鲜艳光泽,有些企业明知道产品pH值偏高,也不进行中和,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三是有些小企业缺乏技术人才以及必要的实验室检测设备,仅仅靠人员经验和pH试纸进行检测来决定水洗次数,造成生产的纺织品pH值不稳定。

4.纤维含量:纤维含量是反映产品面料质地好坏的重要参数,它是生产企业向消费者明示产品成分的最直接的方式,是消费者选购家纺产品的重要参考指标,同时也是决定产品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 

1)主要问题:汇总各地的检测报告发现问题最多的是样品纤维含量标注与实测值不符,集中表现在纯棉产品和蚕丝被上,大部分为标注全棉或100%蚕丝,而实测为含部分棉,部分聚酯纤维,有些甚至用100%聚酯、粘胶等化学纤维替代棉、蚕丝纤维等等。根据FZ/T01053-2007《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规定标识纯棉的产品纤维含量允差应为零。

2)产生原因:造成纤维含量不合格的原因,多为生产厂家为了降低成本,用价格较低的化纤原料替代价格较高的纯棉和蚕丝纤维。其次,部分企业对所采购面辅料的纤维成分含量不够重视,未进行“入检”。企业如果能够加强对供应链的质量监管,是解决纤维含量问题的主要办法之一。

5. 填充物质量偏差率:这是考核蚕丝被重要的指标之一。同纤维含量一样它也是生产企业向消费者明示产品规格的最直接的方式,是消费者选购产品的重要参考指标,同时也是决定产品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GB/T24252-2009《蚕丝被》标准规定,填充物质量偏差率优等品、一等品标准规定值为(-2.0~+10.0)%、合格品为(-2.5~+10.0)%。

1)主要问题:由于蚕丝的价格高,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一是用化纤原料替代蚕丝,二是在蚕丝被质量上缺斤短两。北京消协的抽查报告显示,个别企业的填充物质量偏差率为-36.4%,比标准规定值-2.0%超出17倍之多。

2)产生原因:一是企业对标准的理解不够准确,二是不排除一些企业的诚信度缺失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如果企业都能够加强社会责任意识和诚信建设,相信这一问题会有很大提高。

6.水洗尺寸变化率:水洗尺寸变化率主要考核家纺产品经水洗后尺寸变化的情况,是考核产品服用性能的重要指标。被套、床单等国家标准规定,优等品水洗尺寸变化率允许±3.0%;一等品水洗尺寸变化率允许±4.0%;合格品水洗尺寸变化率允许±5.0%。 

1)主要问题:缩水率超出标准规定值,将会导致床上用品在洗涤后尺寸的改变,影响床上用品的外观及使用。2013年抽查结果显示水洗尺寸变化率问题不是很多,偶尔会有发生。

2)产生原因:纺织品的纤维种类、织物密度、纱支粗细、后处理生产工艺(如预缩处理工序不到位)等都是影响产品“缩水率”的主要因素。通常情况下,“缩水率”最小的是合成纤维及混纺制品,其次是毛织物、麻织物,棉织物居中,丝织物缩水较大,而最大的是粘胶纤维织物。如果企业都能加强进货检测,这一问题将迎刃而解。

以上六个指标是家纺产品常见质量问题。除此以外,还有两个安全指标非常重要,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和甲醛含量, 希望家纺企业要时刻引起高度重视。

7.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是国家强制性标准严格管控的纺织品基本安全指标之一, 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中每千克含量不能超过20Mg,而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中不能含有GB/T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附录C中规定的24种可分解芳香胺。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是指部分在一定还原条件下能分解出芳香胺的染料。使用不合格染料染色的产品与人体皮肤长期接触后,会与人体代谢过程中释放的物质混合并产生还原反应形成致癌的芳香胺化合物,从而致使人体细胞的DNA发生结构与功能的变化,导致身体发生病变。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是一种让纺织类产品更易于上色,且色彩更鲜亮的有毒化学物质,但由于使用这种染料成本低、上色快,所以部分小型纺织品工厂会以此为原料进行加工。

8.甲醛含量:纺织品中甲醛含量问题,国内外的法规和标准均做了严格的限定。纯净的甲醛是无色具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潜伏在纺织品上的游离甲醛,主要经呼吸道进入人体,也可经皮肤进入人体。对皮肤和黏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

由于甲醛防腐能力强,为了使织物的色泽鲜艳亮丽,保持印花、染色的耐久性,又能使棉织物达到防皱、防缩、免烫、易去污、阻燃等效果,通常在纺织品生产助剂中添加甲醛,如后处理不充分会引起织物上残留游离甲醛浓度较高导致产品不合格。

三、措施与建议

中国家纺协会一直非常重视质量问题,并把质量和渠道列为协会2013年重要抓手,2013年7月协会床品专业委员会联合全国家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床品分技术委员会和南通纤检所, 在南通召开了家纺床上用品标准宣贯会;8月在大连瓦房店召开的中国家纺产业集群年会上,也以质量为主题,把提升质量作为家纺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新动力;11月家纺大会期间还召开了“加强供应链管理,以质量规范市场”为主题的平行会,从推动家纺行业健康发展的战略高度,助推行业良性运行。为进一步提升行业质量水平,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协会将继续在全行业开展以下工作:

1. 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标准培训及宣贯 

1)标准作为行业的服务产品,伴随着我国家纺行业的快速发展,

差异化、功能化产品的不断推出,需要不断的完善标准。标准化工作必须加快进程,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

2)进一步协调好上下游产品标准的技术指标和要求,提高标准

实施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协调好目前存在的面料执行标准与家纺成品标准不对接问题。其次,某些标准的尺度也应随着消费习惯的改变以及消费者健康生活方式的改变做相应调整。

3)协会要加强标准的解读与宣贯工作,纤维含量与使用说明的问题反映了企业对相关标准的内容不理解、理解不准确或者是对标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造成的。因此协会要加强标准培训和宣贯,企业也要加强对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的理解和学习。做到关注标准、了解标准、重视标准、践行标准。

2. 建立和加强供应链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供应链各个环节质量管理体系,已经成为目前家纺企业最重要的质量管理手段。从设计研发、原材料供应、生产流水线上各个工序、仓库管理到售后服务等,严格控制产品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企业应建立“质量可追溯体系”,使每批进货的原材料、辅料进行“入检”,做到每一件成品都有编号,以保证产品质量水平及“质量可追溯”。

目前国内只有个别家纺企业拥有较完整的产业链,而大部分的家纺企业面料都是外购,其中色牢度、纤维含量、水洗尺寸变化率、pH值、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指标都属于供应链面料环节上应考核的指标,原材料及辅料的质量如果能够得到保证,家纺产品的质量会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因此企业应把供应商的选择与管理作为质量控制的源头,严格供应商准入制度,把外围不可控的质量问题降到最低,以实现优质化生产,避免因供应链质量问题影响最终产品质量。

3.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的职工队伍

科技、品牌、可持续发展和人才是建设纺织强国的核心内容,人才作为建设纺织强国的第一资源也是建设纺织强国的决定性力量。

职工作为企业组织生产的主体,是企业价值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家纺企业职工劳动强度大,人员稳定性较差,一些技术人才的流失直接影响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随着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的不断出现,加强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素质,稳定职工队伍是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举措。只有拥有一只稳定的高素质的职工队伍,企业的产品质量才有了保障。

4.加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及行业自律意识

以质量求生存,以品质求发展早已成为广大企业的发展目标。注重产品质量,不仅是企业的基本责任,更是其不可推卸的重要的社会责任。为社会和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质量合格的产品,是企业最基本的社会责任。

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是行业自律的主动措施,也是推动产业质量升级的另一项重点工作。引导家纺产业集群、企业逐步将社会责任管理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帮助企业建立起社会责任管理的长效机制,重视进料、印染、加工、销售等各个生产环节,全方位对消费者负责,向全社会负责。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中国家纺协会联合中纺联社会责任办公室推出了以“负责任品牌,可持续消费”为主题的中国家纺行业社会责任集体行动项目。目前,已有12家重点家纺品牌企业积极响应并共同发布了《中国家纺行业社会责任集体行动宣言》。相信随着此活动的深入开展, 必将不断提升行业的整体质量水平。

 

结束语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企业技术改造的加快及质量管理意识的提升,家纺企业的产品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 

2013年家纺床品和毛巾的质量总体还是不错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果企业能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意识,重视供应链管理,质量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创新和技术是企业生存的灵魂,质量管理是技术工作的关键,产品质量直接集中反映了一个企业的生产水平,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质量是一个综合问题,它直接关系着企业的生命。

无论是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文化道德水平、构建和谐社会还是从关注可持续发展、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角度来看,质量问题都是一个重大的战略问题。

 

 

 

附:家纺行业执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家纺常用国家及行业标准汇总

(一)国家强制性标准 

1. GB 5296.4-2012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GB 5296.4-2012标准已于2012年12月31日发布,并将于2014年5月1日实施。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从实施之日起,必须执行。新标准启用后原GB 5296.4-1998标准将自动作废。

2. 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3. GB18383- 2007《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二)家纺行业常用标准汇总

1. 床品类

1)GB/T22796-2009 《被、被套》

2)GB/T22797-2009《床单》

3)GB/T22843-2009《枕、垫类产品》

4)GB/T22844-2009《配套床上用品》

5)GB/T22855-2009《拉舍尔床上用品》

6)GB/T24252-2009《蚕丝被》

7)FZ/T62012-2009《防螨床上用品》

8)FZ/T 62018-2009《家用羊毛制品》

9)FZ/T60032-2012《被、被套规格》

10)FZ/T 62019-2012《工艺绗缝被》

11)FZ/T 62020-2012《经编间隔床垫》

12)FZ/T 62023-2012《枕、垫类产品荞麦皮填充物质量要求》

2. 毛巾类

1)GB/T22864-2009《毛巾》

2)FZ/T62015-2009《抗菌毛巾》

3)FZ/T62016-2009《无捻毛巾》

4)FZ/T62017-2009《毛巾浴衣》

3. 装饰布艺类

1)GB/R19817-2005《纺织品装饰用织物》

2)FZ/T62011.1-2008《布艺类产品 第1部分:帷幔》

3)FZ/T62011.2-2008《布艺类产品 第2部分:餐用纺织品》

4)FZ/T62011.3-2008《布艺类产品 第3部分:家具用纺织品》

5)FZ/T62011.4-2008《布艺类产品 第4部分:室内装饰物》

6)FZ/T 62022-2012《家用纺织品 窗纱》

4. 其他

1)FZ/T 61005-2006《线毯》

2)FZ/T 62003-2006《手帕》

3)FZ/T 64013-2008《静电植绒毛绒》

4)FZ/T 62014-2009《蚊帐》

5)FZ/T 62013-2009《再生纤维素纤维凉席》

6)GB/T 22800-2009《星级旅游饭店用纺织品》

7)FZ/T 64011-2011《静电植绒织物》

8)FZ/T 61007-2012《家用纺织品 超细纤维毯》

9)FZ/T 62021-2012《厨浴清洁巾》

10)GB/T 28459-2012《公共用纺织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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