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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家用纺织品设计师应具备的条件(试行)
文章来源:中家纺  2014.10.09
  基本文化程度要求:大学专科毕业(或同等学历)
 
  助理家用纺织品设计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实习满半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经本职业助理家用纺织品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家用纺织品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经本职业助理家用纺织品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家用纺织品设计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家用纺织品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家用纺织品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家用纺织品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家用纺织品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家用纺织品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家用纺织品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家用纺织品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或实习满1年以上。
  (8)具有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9)具有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家用纺织品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高级家用纺织品设计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家用纺织品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家用纺织品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家用纺织品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具有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家用纺织品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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